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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信息

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9-09-17

公开学生学(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信息。

 

依据粤教计[1999]5号《关于做好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及东教计[2002]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关于做好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减免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重点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家庭、特困户家庭、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中小学生。

减免申报每学年一次,每次减免期限为一学年,减免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5%以内。

申报程序是:学生个人申请及填表,村(居)委会审核并加意见,班主任、级长确认,学校讨论通过并送教育局备案。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东莞市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人数7人。东莞市第一中学学生学(书)杂费减免共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