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校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激励青年教师奋发上进,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进一步完善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激劢机制,建设一支业务精良的现代教育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我校教龄满3年的在编、在岗并曾经担任过高三毕业班教学的一线教师(往届教坛新星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坚持教书育人。
2、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谦虚好学,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从事高中三年循环教学,教学效果良好,业绩比较突出。
4、必须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5、能独立承担对外公开课任务并获得好评。
6、近两年来至少有一篇教学论文在市级或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负责或参与校级或以上的教研课题研究,在校或以上范围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公开课)。
三、 评选办法:
1、科组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填写《东莞市第一中学第*届“教坛新星”申报表》,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整理申报材料,交评审小组讨论、评审,报校长室审核。
3、学校“教坛新星”每两年评选一次。
四、待遇:
1、在全校范围内表彰,颁发证书,并奖励。
2、在职称评聘、外出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